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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县政府公开电话受理办理情况
    双击自动滚屏 时间:2017-10-25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作者: 字体大小:
  一、受理情况
 
  9月份,县政府公开电话共受理办理市民反映的问题461件。其中, 阜新市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办转办437件,县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受理24件。直接答复55件,直接答复率12%,转办办理406件,转办办理率88%。按期回复409件,按期回复率89%。
 
  反映事项按照性质分类:投诉类314件,咨询类109件,求助类18件,建议类14件,举报类4件,表扬类1件,其他类1件。
 
  反映事项按照内容分类:主要涉及交通、环保、民政、供水和林业等方面。
 
  二、热点问题
 
  (一)交通方面。大货车路边违停,影响交通;私家车非法营运;个别乡镇道路坑洼不平,校车出入难;市民建议施划斑马线。
 
  (二)环保方面。村民经营木炭生意,烧炭气味刺鼻;因高铁施工,产生粉尘,污染环境。
 
  (三)民政方面。咨询危房补助发放情况;低保钱未及时发放;生活困难,申请办理低保;国家义务兵抚恤金未全额发放。
 
  (四)供水方面。县城个别小区用水紧张。
 
  (五)林业方面。退耕还林补助款未及时发放;私自退耕还林。
 
  三、典型诉件
 
  供暖方面
 
  市民夏先生反映,近期到阜蒙县西门阜新银行西门支行,欲缴纳供暖费,正常应按照26元每平米缴纳供暖费,因夏先生单位需要发票报销,工作人员告知,发票加税号每平米费用变为32元,现诉求人咨询为何每平米多缴6元钱。县供热公司向夏先生做出解释:夏先生需要在发票上填写税号,因今年国税最新税控系统不允许住宅用户填写单位名头和税号,只有商用网点可以更改,如若更改属于偷税漏税,若夏先生按照单位要求开具发票,必须与今年国税税控系统要求一致 按照商业网点标准办理。
 
  人社方面
 
  阜蒙县某林场退休职工李先生反映,本人是2014年12月份退休,2014年10月开始涨工资,但至今未得到上调部分工资。请政府帮助协调处理。经县人社局机关事业保险办核实,该人退休后,依据辽宁省退休人员调资标准,其今年涨的工资为每月120元,已经从1月补发至7月,从8月起足额打到本人工资卡。省里前段时间下发了《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辽宁省相关配套文件已基本完成,就其软件开发、新式退休表等工作,也已准备完善,但文件中“计发标准中的工资增长率系数”由国家统一发布(目前国家还没有公布)。所以我市范围内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人员的审批都是按照2014年10月前原工资标准计算退休养老金。待国家系数公布后,县人社局将立即按规定重新核算、补发退休金。
 
  四、网络单位按期回复情况
 
  涉及的15个县直部门中除县发改局50%、县住建局58%、县教育局75%、县公安局96%外,其余11个部门均为100%。
 
  涉及的34个乡镇(含城区办)中除于寺镇50%、招束镇73%、塔营子镇75%、富荣镇75%、伊吗图镇78%、王府镇86%、泡子镇88%、福兴地镇89%、大巴镇89%、七家子镇90%外,其余24个乡镇均为100%。
 
  涉及的7个其它部门中除县移动公司0%、县农信联社75%、县国土局89%外,其余4个部门均为100%。
 
  其中,塔营子镇:工单号为:2017091902700150、八家子镇:工单号为:2017091102700067。此两件多次催办,回复质量较差,希望有关承办单位加强回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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