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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贸大厦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双击自动滚屏 时间:2018-03-15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作者: 字体大小:
  近日,县国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维权股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受一线经营者欢迎。
  县国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本着“诚信经营、尽善服务”的经营理念,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企业由小变大,由传统经营方式到现代化管理模式,不断发展壮大,连续五届十年被评为省级“诚信单位”,阜新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阜新市总工会“下岗职工安置优秀企业”,阜蒙县妇女联合会“妇女创业就业基地”,县委、县政府“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县政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满足全县各族人民的购物需求和市场繁荣、人员就业、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多年来,县国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十分重视3·15普法工作,经营楼层每层都设立了“3·15投诉站”,坚守诚信经营理念,深受各界好评和群众认可。
  活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现场讲解了实际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发放并学习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学习读本、《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等。县国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国玉说,此次普法宣传是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而进行的。通过3·15普法宣传进一步学好、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培训一线经营者,满怀耐心、爱心地服务消费者,用货真价实的商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打造国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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